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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成立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通知

时间 : 2016年07月02日 23:55  点击:[]

为了更好地推动我校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,经学校领导班子研究决定,成立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,负责我校普通话及语言文字规范化的有关工作,组成人员名单如下:

主任:张永新

办公室主任:钟秀芳

员: 陈美珍 黄蕾 李菁菁 于海艳 巫智兴

蔡瑞玲 李宇卿 陈美霞 罗雪萍 罗乐舒

钟春梅

梅州市艺术学校

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六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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