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更好地推动我校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,经学校领导班子研究决定,成立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,负责我校普通话及语言文字规范化的有关工作,组成人员名单如下:
主任:张永新
办公室主任:钟秀芳
成 员: 陈美珍 黄蕾 李菁菁 于海艳 巫智兴
蔡瑞玲 李宇卿 陈美霞 罗雪萍 罗乐舒
钟春梅
梅州市艺术学校
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六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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